佛山市卫生村标准
(一)村的卫生建设有计划, 组织落实,管理制度健全。
(二)卫生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管理完善。
1、路、街、巷道平坦无坑洼,硬底率达90%以上。
2、排水沟渠硬底畅通、无污水溢流。
3、村内户厕(含出租屋)、 公厕均为水冲式三格化粪池厕所,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公厕专人管理, 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臭。
4、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完备,垃圾日产日清、 卫生填埋。
5、自来水普及率达95%, 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村容村貌良好,无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张贴,环境绿化、美化。
(四)有环境保洁队伍,村内道路、街巷和公共环境清扫率达100%,保持清洁。
(五)有除四害措施,村内及周围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较低。
(六)人畜分居、禽畜圈养、不孳生蚊蝇。
(七)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村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和卫生警句,学生和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建立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计划免疫和妇女、儿童保健卫生管理落实,计划免疫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九)农贸市场有专人保洁管理,无垃圾、污水积存。
(十)广泛开展“卫生之家”、“卫生单位”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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