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爱卫简报
2011年第二期
佛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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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 佛山市顺利通过省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佛山市顺利通过省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2011年4月20日至22日,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办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省爱卫会组织对佛山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巩固工作进行复查。复查团按照全国爱卫会2010年6月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佛山市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检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复查了佛山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情况,经过两天半的时间,顺利地完成了复查任务。

汇报会现场
4月22日下午,省复查团将复查评价意见作了通报。检查团认为,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所采取的措施有力,责任落实,部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得到了有效的巩固和发展。随着城区的拓展,与时俱进地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指标都达到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建议广东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重新确认佛山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省检查团专家听取汇报 复查现场
检查团团长耿庆山在充分肯定佛山市在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方面所取得成绩的同时,高度赞扬了南海区的健康村建设,把创卫工作推进到村级,体现了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认为值得向佛山其他区推广。并强调佛山市的爱国卫生工作应着力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及要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王玲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接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综合评价意见书》)
最后,王玲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这次省国家卫生城市复查作了讲话。她在讲话中说:佛山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来之不易,我们在成绩面前不骄傲,荣誉面前不满足。她强调:根据复查团专家提出的意见,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解任务,限期整改,加强督查。同时指出,爱国卫生工作在管理上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创卫机制,加强宣传,智慧管理,扎实工作,把佛山这块国家卫生城市的牌子擦得更亮,让生活在佛山的老百姓感到幸福!
发: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区爱卫会
报:省爱卫会,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文明办、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王玲副市长、骆毓林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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